为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按照《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规定,进一步落实市人力社保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3号)精神,切实做好2024届在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对象
在2024届学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学生,残疾学生,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申报流程
(一)确定名单。
3月17日前,二级学院需将2024届学生实名制信息发送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创中心”),3月30日前,就创中心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平台上传2024届学生实名制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按政策享受条件对学生实名制信息进行比对,形成补贴学生名单下发至学校就创中心。对未在补贴学生名单内但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中旬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增补名单至就创中心,由学校在4月底前核实身份后增补进补贴学生名单。
(二)核实信息。
5月底前,二级学院通知名单内的学生登录重庆智能就业平台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建议:本人银行卡填写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中国农业银行卡),并在线签署诚信承诺书。市人力社保局将最终确定的补贴学生名单分解下发至各学校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部门。
(三)拨付资金。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在收到补贴人员名单后对辖区内各学校补贴人数及补贴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资金拨付至各学校。各学校在收到补贴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流程:市局创建批次---学校导入学生信息---市人社局进行信息比对---增补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增补信息---学校提交增补信息---学生核实信息---市局复审
建议:本人银行卡填写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中国农业银行卡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所有学生需填写人员类别、户籍地址等相关信息,学生的家庭成员为低保、残疾、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填写该成员相关信息。
(二)若在重庆智能就业平台显示未通过但符合条件的学生需重新申请进增补名单并根据自己符合类别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低保家庭学生需填写《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本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附件3)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填写《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附件2)、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和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需填写《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提供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截图或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截图。
特困人员学生需填写《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残疾学生需填写《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提供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填写《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由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三)学院应在4月15日前收集好申请学生材料,整理好《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增补表单》(附件4),将学生申请材料及增补表单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就创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1115656872@qq.com。
五、启动时间
自2023年2月28日起,二级学院启动2024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指导学生按通知要求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名单导入表》,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六、相关时间节点
1.学生信息收集:2023年2月28日-3月17日
2.学生信息导入:2023年3月31日前
3.学生增补申请提交:2023年4月15日前
4.学生增补导入:2023年4月30日前
5.学生核实信息:2023年5月31日前
6.市级部门拨款时间:根据市就业局安排待定
7.学校发放时间:根据市就业局到款时间待定
七、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宣传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八、咨询
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联 系 人:谭老师
咨询电话:023-42871260
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docx
附件3 低保证明材料.docx
附件4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增补表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