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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2-01作者: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各书院: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教策函〔202110号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我校团委牵头组织开展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流程

积极组织和参与123日教育部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我市将在南岸区设立分会场。全国主会场活动主要安排:

9:00-9:05 升旗仪式。

9:05-9:1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1),现场学生及全体成员跟读,各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9:20-9:45 宣布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展演。

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二、活动要求

请各学院、各学生组织、各书院集体组织学生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进行同步跟读,并在12月3号下午六点前将现场照片打包发送至团委秘书部邮箱(1334463003@qq.com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1.docx


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