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学生组织、院系团总支、团支部: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团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大学生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渝青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推优制度,严格推优标准和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把大学生中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优、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团员推荐出来。现开展2019-2020学年秋季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请各院团总支、团支部仔细阅读通知,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一、推优目的
通过推荐大学生中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优、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切实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着力调动团员青年要求进步的积极性,满足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求,在团员青年中树立进步的典型,加强团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建设,提升团员青年的上进心,充实党的新生力量。
二、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备了一定的政治判断力;
2、本人入团时间1年以上,且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6个月以上;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团的纪律,敢于向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积极参加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并能够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考虑;
6、在各学生组织或团队中担任职务并表现优异,受到各级组织表彰的优秀团员青年和优秀团干部可以优先推荐;
7、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群众反映好,近两学期无违纪现象、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
8、参加过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完满教育学生骨干培训班的学员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
(一)各院系团总支组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对推荐对象的实际表现进行考察,经团支部大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然后填写《重庆市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报所在院系团总支审定;
(三)团总支考察审核确定后,向校团委推荐;
(四)校团委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
四、时间安排
(一)选拔推荐阶段:2019年11月14日-19日;
(二)材料报送阶段:2019年11月20日(以院系、组织为单位汇总递交至校团委组织部(行政楼b栋208室));
1.附件一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
2.附件二以院系、组织为单位汇总后,提交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
3.电子档提交至团委组织部邮箱:yttwzzb@qq.com,文件夹命名为:院系/组织+秋季推优入党材料。
(三)材料审核阶段:2019年11月21日-11月24日;
(四)名单公示阶段:2019年11月25日-28日(最终推优名单于校官网、公示栏进行公布);
(五)报送阶段:2019年11月29日-30日(附件一一式三份,报送党委一份,团委归档一份,返还各院系团总支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在“推优”工作中,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条件、严格程序,做到充分动员,民主推荐。本级团干部深入团支部,确保“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
(二)民主推荐
院系团总支需严格把控团支部“推优”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答辩制、公示制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优。
(三)求真务实
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四)精心组织
各院系团总支、团支部要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总体规划安排,迅速准确地做好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报送工作。
移通团字[2019]48号——关于开展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2020学年秋季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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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