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完满教育委员会下属单位,2016级辅导员老师:
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完满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完满教育学分认定与统计工作的通知》,为确保2016级毕业生顺利完成完满教育相关学分要求,现做补充通知如下:
1.自下发通知起截止至11月22日(院系专业审核、公示阶段) 每位毕业生需分版块认真填写完满教育学分认定表(学分认定表原则大一至大二每学期一张,大三至大四一张,但有学生大一至大二修满学分,则不用提交第三、四学年学分认定表)。填写完成后提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进行审核后汇总至各院系学分工作老师处进行院系专业审核。院系审核完成后需在本院系进行前期公示,如有问题请让学生尽快联系辅导员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完满教育委员会审核。
2.11月23日—12月15日(完满教育委员会审核阶段) 以院系为单位将完满教育学分认定表与成绩导入表上报至完满教育委员会(每份学分认定表需院系学工办负责人签字盖章方可有效),团委汇总后进行全校范围内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至完满教育学分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复审。
3.12月21日—12月30日(学分录入、公示阶段) 将复审通过的学生最终成绩单返还至各院系学工副院长处,由学工副院长开始第一批成绩录入工作。录入完毕后学生可通过登陆智慧移通查询完满教育学分,如有疑问请尽快联系辅导员。
4.12月31日—4月15日(补修阶段) 各院系毕业生辅导员应通知学分未修满或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在此期间进行补修。补修的学生应在4月15日之前将完满教育成绩认定表递交给辅导员,审核过后交至完满教育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则返还至各院系学工副院长处进行最终成绩录入,合格方予以毕业。
注:补修通知
1.补修时间定为12月30日—4月15日,在此期间按照《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完满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相关通知进行补修。
2.如补修期间还未完成学分修取的学生,按照学校“结换毕”相关要求进行修取。
3.如未在毕业之前修满完满教育学分并提交认定材料与完满教育学分认定表至完满教育委员会学分审核小组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不予以毕业。
4.远景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具体实施执行按本学院2016级学生培养方案执行。
各部门、各辅导员在学分认定中应认真解读指导方案,严格按要求进行,及时反馈意见;在认定过程中,客观公正公开;出现重大失误或营私舞弊者在学年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一:《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完满教育(实践版块)学分认证表》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完满教育(实践版块)学分认证表.xlsx
完满教育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