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第四届重点项目、标杆项目评选报名表.docx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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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院系: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移通院〔2017〕18号)和《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印发<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移通院〔2017〕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创新创业重点项目、标杆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标杆项目在一般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申报与评选。
(二)申报人须是我校全日制的在读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创客团队成员必须在众创空间登记备案,原则上以二年级、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低年级学生团队申请。申报人必须未受过学校处分,无拖欠学费,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创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且一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创业项目。申报项目必须有一名我校创新创业导师库内的导师或校内教师指导。
(四)项目实施的周期原则上为1年,保证项目在校期间完成。
(五)申报项目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六)申报人申报项目需取得家长同意。
二、申报材料
提交《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第四届创新创业重点项目、标杆项目评选活动报名表》、创业计划书、团队负责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家长同意书,已创业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材料均为电子档+纸质档)。
各申报团队负责人将所需材料的电子档及纸质档交至院系辅导员处完成报名(各院系应指派专门负责老师)。报名项目即可作为学校一般项目纳入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库,项目成员可作为创客纳入学校创客数据库,享受相应的政策。
三、评审流程
(一)项目报名(即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
各申报团队负责人提交《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第四届创新创业重点项目、标杆项目评选报名表》、创业计划书、团队负责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家长同意书等材料上交至院系辅导员处参赛。
各院系负责审核并推荐符合规定的项目团队信息至创业学院,并由创业学院组织项目评审。
各院系汇总后在2019年6月18日12:00前打包材料交至创业学院(纸质材料2份提交至:A1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电子档提交至:749942063@qq.com),文件名称格式为:院系名称+项目总数。
(二)书面预审(2019年6月19日)
创业学院从我校创新创业导师库中抽选3-5人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分析评判,按不多于当年设定资助项目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答辩。
(三)现场答辩(2019年6月21日)
申报团队通过项目PPT答辩(3分钟)+项目问诊(2分钟)。评委由校内外创新创业专家组成,进一步考察申报人的创业能力,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团队构成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参照评分标准打分,按最终得分确定拟资助项目。
(四)结果公示(2019年6月22日—28日)
经过评审专家评审的所有项目,需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结果报送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无异议后由创业学院予以正式立项。
四、扶持政策
本次创新创业重点项目、标杆项目立项总数不超过10个, 申报项目若在学校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优秀奖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重点项目与标杆项目在一般项目资助内容的基础上分别给予3000-5000元资助和5000-10000元资助,具体政策按《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印发<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移通院〔2017〕20号)执行。
五、其他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申报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项目管理和项目考察的要求以《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印发<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移通院〔2017〕20号)文件精神和创业学院具体安排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以创业学院通知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德龙:18223162713;车丽芳:13752908330
附件:
附件1: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创新创业一般项目统计表.xlsx
附件2: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第四届重点项目、标杆项目评选报名表.docx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创业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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