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较好地评价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学生社团发展方向,树立学生社团发展目标,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稳步有序地发展提升;结合《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开展此次考核评优。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6月3日
三、评选流程
1.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评优考核,考核工作于每学年末进行;
2.参与评比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需按要求填写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考核表》 (见附件1),不填或未按要求填写者,视为弃权;
3.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考核材料、有关记录、调研结果等对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进行考核,同时结合所指导的学生社团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评优结果;
4.校团委负责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确定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最终考核结果;
5.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评优名额不超过学生社团数量的15%。
四、评选细则
1.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考核以百分制进行,考核满分为100 分,学生社团年度考核成绩占10%;社团指导老师工作业绩占60%;社员对指导老师满意度占30%;
2.学生社团年度考核方面,其考核成绩等于学生 社团学年考核成绩(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10%,满分为10分;
3.指导老师工作业绩考核方面,满分为60分,详情请见《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考核细则》(附件2);
4.社员满意度考核方面,其考核成绩等于所指导学生社团社员对指导老师满意度调查成绩(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30%,满分30分。
五、考核奖励
1.考核奖励按照《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中“津贴与激励”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考核分数 60 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的社团指导老师予以 500 元/学年的指导津贴;并评选出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额外予以 1500 元/学年的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不发放津贴;
2.如有两名老师共同指导同一学生社团,则共享本年指导津贴。
六、有以下情况者,相应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取消评优资格
1.因工作失误,出现安全事故;
2.指导期内学生社团社员流失率大于30%;
3.社员满意度评价得分低于合格分;
4.因运营不善,学生社团注销;
5.资格审查过程中,有考核项目得分为 0 分。
七、其他说明
1.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8-2019学年评选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下午17:00,电子档请提交至1274143348@qq.com。材料内容依据《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8-2019学年评选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材料提交细则》(附件2),纸质档提交至行政楼B栋312办公室黄杜娟老师处。
2.本条例解释权归共青团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委员会所有。
附件1: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考核表.docx;
附件2: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8-2019学年评选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材料提交细则.docx;
附件3:《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pdf。
共青团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