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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毕业生就业标兵的通知

时间:2019-05-10作者:浏览量:

各二级院系:

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移通院〔2015〕8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在2019届毕业生中评选就业标兵,表彰优秀,树立榜样的力量。评选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要求

就业标兵奖

1.评选数量:10人

2.奖励金额:1000元/人

3.评选标准

现就职于国企、世界500强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大型知名企业、从事基层项目以及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评选。

二、评选流程

1.自愿申请

学生自愿填写毕业生就业标兵申请表进行申请,申请表(电子件及纸质件)交至辅导员处。

2.院系审核与推荐

各二级院系审核材料并进行推荐,每个院系推荐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应届毕业生人数的0.5%(若院系推荐比例低于1人的按1人推荐),推荐人员汇总表及申请表(以院系为单位)请于201953017:00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

3.评审委员会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并进行初评。

4.学校审核并公示

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届毕业生就业标兵申请表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届毕业生就业标兵申请表.docx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