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移通院〔2015〕8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在2019届毕业生中评选就业标兵,表彰优秀,树立榜样的力量。评选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要求
就业标兵奖
1.评选数量:10人
2.奖励金额:1000元/人
3.评选标准
现就职于国企、世界500强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大型知名企业、从事基层项目以及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评选。
二、评选流程
1.自愿申请
学生自愿填写毕业生就业标兵申请表进行申请,申请表(电子件及纸质件)交至辅导员处。
2.院系审核与推荐
各二级院系审核材料并进行推荐,每个院系推荐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应届毕业生人数的0.5%(若院系推荐比例低于1人的按1人推荐),推荐人员汇总表及申请表(以院系为单位)请于2019年5月30日17:00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
3.评审委员会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并进行初评。
4.学校审核并公示
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届毕业生就业标兵申请表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届毕业生就业标兵申请表.docx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