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学生的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2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5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重庆市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获得“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必修课、选修课均无补考;
(四)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五)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优秀事迹报告等材料。同时在“完满学工”的“评奖评优”模块进行网上申请。
(二)院系初评推荐。各院系根据学生的申报材料组织资格审核和初评,并以院系为单位于3月29日前将《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电子档)、《院系优秀本(专)科毕业名单》(电子档和加盖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的纸质档一份),推荐学生个人励志成才的事迹报告(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包括个人近期生活照2张,学生基本信息、获奖情况、辅导员评语的Word文档,命名方式“学号+姓名”)报送至学生科王琴处,电话:42871129,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同时,院系在29日前完成“完满学工”系统学生申请、审核工作。
(三)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四、名额分配
院系 |
名额 |
院系 |
名额 |
通信与信息工程系(含光电信息系) |
10 |
外国语言文学系 |
1 |
智能工程学院 |
6 |
艺术传媒学院 |
3 |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
5 |
远景学院 |
1 |
淬炼商学院 |
11 |
中德应用技术学院 |
5 |
管理工程系 |
3 |
|
|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院系要切实将此项评选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实抓好。
(二)填写规范。各院系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规范填写《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
(三)坚持标准。各院系在初评工作中,要全面评价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的学生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评选、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处投诉、提出质疑,电话:42871129、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
附件1: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
附件2:院系优秀本(专)科毕业生名单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