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将2019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2019年毕业生总数的10%,具体名额见《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各院系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3.主动投身于校园活动建设中,积极参加完满教育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4.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有爱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主动注册志愿者;在校期间志愿者服务时长平均每学年达到10小时;
6.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遵守校规校纪,在评定学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二)具体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必修课、选修课无补考;
3.大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符合授位条件;
4.获得过校级及其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5.曾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学金,或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
四、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
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评优实施办法》(移通院﹝2018﹞125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参评申请。
(二)初步评审
优秀毕业生由学生所在年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年级专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三)院系公示
各院系于2019年3月8日前完成初评及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表的电子版于3月12日前发送至ytxueshengchu@163.com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送至学生科范雪佳老师处。获奖学生有缓考等特殊情况不能在系统进行申请的,以院系为单位将名单发送至学生科范雪佳老师处单独录入。同时,院系在12日前完成“完满学工”系统学生申请、审核工作。
(四)学校审定
经院系提交的初评结果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表彰。
五、奖励办法
对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通报表彰。市级优秀毕业生按评选条件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六、相关要求
评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和评优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将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处投诉、提出质疑,电话:42871129、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
附件:
1.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各院系名额分配表;
2.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模板;
3.不能在系统申请的2019年优秀毕业生名单(模板)
4.移通院[2018]12号 关于印发《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评优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处
2019年2月25日